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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考试与学位挂钩是滥用“自主权”
2013-11-06 08:53:31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熊丙奇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争议又起。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再次重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并未制定学士学位授予与英语四级考试挂钩的办法。英语四级考试与学位授予联系在一起,是高校的“自选动作”。

对此,有人认为,高校自主决定将四级考试与学位授予挂钩也是学校的自主权,无可厚非。这种观念很有迷惑性,表面上看,学校有权对学生提出英语教学考试的要求,也就可将学位授予与四级考试成绩挂起钩来,可是,大学实行自主办学,其“自主权”并不能由学校行政单方决定,而必须由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参与决策,同时要听取学生意见,接受学生监督。以此分析大学“自主”决定要求学生必须参加四级考试,直接或间接与学位挂钩,是滥用“自主权”。

不妨设想,如果学校要求所有学生都必须参加TOEFL考试,以TOEFL作为大学英语学位考的成绩,社会会是怎样的反应?这是强迫学生参考,同时会被质疑这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而其实,学校要求学生参加四级考试与要求学生参加TOEFL考试是一个性质,唯一不同的是,四级考试是教育部门主导的,而TOEFL是社会化考试。学校要求学生参加四级考试并硬性与学位挂钩,这也是逼迫学生参考,同时这背后也存在行政、利益等因素。

高校如果要把四级考试与学位挂钩,必须过“两关”。第一关是教授关。目前看来,鲜有学校将四级考试与学位授予挂钩是教授会决策的结果,甚或说,很多大学根本就没有独立运行、负责教育决策的教授会,大多数教育事务都由行政领导拍板。这种决策模式,让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四、六级考试在高校畅通无阻。

第二关是学生关,对于社会化考试——比如TOEFLE、雅思、GRE——学生是有权选择是否参加的,英语四六级考试也是社会化考试,学生当然也拥有选择权,如果学校以四级考成绩作为英语学位考成绩,这就剥夺了学生的选择权。问题是,学生可不可以不考四级,直接参加学位考呢?对于影响到学生具体权益的事务,学校也应该听取学生的意见,在得到学生同意后方可推行。

自主办学是现代大学办学的重要特征,但自主办学不意味着学校随意办学,也不是学校行政自主。在笔者看来,政府部门放权给学校,以及学校内部建立现代大学治理机构同样重要,对于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来说,教育部门需要做的是让这一考试真正实现“社会化”,不能再由行政部门主导,交办学校组织,而应该由学生自愿报考,测试自己的英语能力;学校则应该根据本校的办学定位、专业要求,自主开展英语教学,而不是让学生围着通过四、六级考试转——这种把大学英语演变为“应试英语”,且对学生一刀切提要求的做法,也造成教育的浪费,学生花很长时间学英语,到头来却是“哑巴英语”、“聋子英语”。从这一角度说,大学英语四、六级改革,其实就是高等教育管理改革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改革的一部分,而这两方面改革,正是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重要改革内容,只是这一纲要颁布至今三年多,其所确定的改革都没有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