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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法学所主任:司法公开应该从国家立法层面推进
2013-12-11 13:28:50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0日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2月10日电 在今日做客人民议事厅谈“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报告”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田禾表示,针对法院司法公开的问题,应该像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一样,顶层设计,向下推进,从国家立法的层面跟上。

12月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对外发布了全国首部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报告。该研究系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基于独立、客观的身份,针对浙江省3级103家法院开展的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测评包括审务公开、立案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公开和保障机制5个板块,历时5个月。

针对此次评测,田禾强调,作为第三方独立研究机构,他们的心态是:“找到我们,你可得注意了,我们是比较中立的,我们是很客观的,我们是不给地方政府或者地方法院评功摆好的。”事实上,评价也毫不留情地指出了司法系统公开中实际存在的种种不足,例如在103家参加评估的法院中,委托评测的浙江高院只排在第75位,因为连续好几个月裁判文书没上网,被倒扣大量分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就此表示:“我们自己存在灯下黑的问题,所以(这个结果)马上倒逼我们整改。从这点来看,我觉得人家揭了短没有什么不好的,所以我们浙江高院当时在有点争议的情况下,力排众议,开先河,不害怕揭短、晒不足,让第三方机构独立地开展测评,对怎么测评,对测评的结果不做任何干预,保证指数的测评能够比较客观真实地反映我们浙江阳光司法的现状。”

田禾认为,阳光司法指数测评由司法实务部门与国家最高法学研究机构合作完成,其在推进司法公开和法学研究方面是一个标志性事件,这充分证明法律实务与法学理论研究有机结合能够结出丰硕的成果。而从公开的情况来看,很多法院公开工作做得不足,也与没有明确的参照标准有关。她认为,立法这个国家层面要跟上,“不跟上的话,你作为一个法院司法性公开什么你不知道,哪些应该公开,不知道,法院选择性公开的情况就会出现。”

“我也希望给法院提一点希望,我们是公众,对法院提期望还是可以的。希望所有的法院要放下包袱,提高认识,立刻行动,全力以赴,做好司法公开的工作。因为司法公开是让公众在每一个案件当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根本出路。” 田禾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