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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也需“走转改”
2013-09-22 08:37:22

来源:江苏普法网   作者:刘继东(江苏省南通市司法局纪检组组长) 

             宗纪平(江苏省南通市司法局法宣处)



   时下,“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正在新闻战线广泛而深入地开展,并逐步向其他思想文化领域延伸,活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普法工作者同样承担着宣传群众、动员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使命,如何使普法宣传既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制需求,又能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问题,“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为我们普法工作者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思路。

走“基层”:冷暖相知

基层和群众,是每一个普法工作者的情感之根。从“一五”到“六五”,普法工作的对象都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司法部吴爱英部长在去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上指出: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无论是传承还是创新,普法工作都要把视角对准基层、贴近群众,进一步在普法工作中深化群众路线。

“离泥土越近,越有生命力”,普法工作者的成就要由人民群众的法治实践来书写。群众有需求,普法有回应,群众的法制需求需要普法人去“望闻问切”。现实中,一些普法活动之所以缺少人气,不被群众认可,不受市场欢迎,就在于我们宣传的不是群众需要的。我们要走出“深闺”、走进基层,深入到人民群众中间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要根据普法重点对象特征,在行政服务窗口、学校、村居、流动人口聚居地等地点确立基层联系点,定期开展蹲点调研;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普法联络员作用,深入村居、企业了解社情民意;要广泛开展问卷调查、普法金点子征集等活动;要建立普法工作“调查研究前置”长效机制,从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手普法,让普法变得鲜活和生动。

走基层,知冷暖,不仅要“身入”,更要“心入”;不仅要“一身汗、两腿泥”,更要正心诚意,以清醒的认识和坚定的立场,触摸新时期普法事业的脉络,这样才能听到真话、看到实情、获得真经,普法才能真正地进到人民群众的心坎里。

转“作风”:动静相宜

“转作风”要求新闻人俯下身、弯下腰,与百姓心贴心。对于普法人来讲同样如此。普法工作从“一五”到“五五”,行之有效的普法方式总是与时代特征、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连的。现如今群众的法制需求日益向多元化、个性化发展,传统“搭台子、发单子”的活动做法已经不能满足群众需求,推进“六五”普法教育,要迎合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不仅要传承发扬行之有效的“静态”普法方式,更重要的是要推动普法向互动性、动态化、联动性的“动态”方式转变,使其更具有针对性。

互动性是指在普法中践行互动普法理念。在社会日益多元化、社会群体日益个性化的今天,不同群体对法制的需求各有不同,因此我们需要建立满足群众法制需求的“调研—整理—反馈”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并推广“菜单式”、“反馈式”普法方式,通过普法与群众之间的双向互动,达到因需施教的效果。

动态化是指在普法中推行动态普法模式。现代社会资讯发达,网络、书店,各类法律书籍应有尽有,而群众更能接受的是直观、简单和生动的方式和内容。我们需要让生硬的法律条文动起来,变成动漫、影视、广告、小品等“影视作品”,并不断推动网络、手机、车载移动媒体、户外视频等新型媒体的广泛运用,让法律活跃在群众眼前,紧紧抓住他们的眼球,让“填鸭式”的灌输变成生活中的潜移默化。

联动性是指在普法中建立联动普法机制。普法作为一项系统性工作,在工作中要善于“借力普法”,做到同捧一颗心,同下一盘棋,要建立完善普法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用、力量互动的研讨联动平台,让资源用在最合理处,力量用在最关键处,形成信息在互相流动、力量在不断整合的普法格局。

改“文风”:雅俗相映

有人喜欢莫扎特,因为他的“语言”够雅,回味无穷;有人崇尚赵本山,因为他的“语言”够俗,简单而快乐,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改文风”讲究新闻语言要让群众喜闻乐见。普法需要什么样的 “语言”才有吸引力和感染力,能让人民群众爱读爱听爱看?我们需要针对不同的受众群体,设计出符合实际的普法内容,做到雅俗相映。

雅代表着一种精神气韵。于普法而言,雅代表着树立全社会的法治信仰。普法工作要在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大环境下,以法治文化建设为着力点,按照活动大众化、阵地地方化、产品产业化的工作思路,逐步形成遍布城乡的层级式法治文化公共阵地体系,并将法治文化产品研发逐步引入产业化发展方向,逐步引导市场资金投入法治文化建设,真正实现“文化”层面的法治与“制度”层面的法治之间的渗透、融合、对接,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俗代表着一种乡土气息。于普法而言,俗代表着引导最基层的法治实践。俗是下里巴人,但离百姓的心最近,普法要从群众中来,同时也要到群众中去,不断拓展普法与群众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具体来讲就是要用生活化的“语言”讲生活中的法律,将专家讲座变成“以案说法”,将判决书变成“故事会”,将普法标语变成“山歌号子”,将审判庭、调解庭变成“学法大课堂”,用最具生活化的普法活动有针对性地引导群众进行法治实践。

“走”,要贴近群众生活;“转”,要抓住群众眼球;“改”,要深入群众心灵,此为普法成效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