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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联合团委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
2018-12-05 12:03:00
       为进一步加大对宪法、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2018年11月底,马克思主义学院联合团委在全院开展了以“学习宪法,尊崇宪法”为主题的普法教育宣传活动。
       12月4日上午,为了让学生切身体会法律的威严,提高学生对法院以及法院庭审的认识,充分感受法院的神圣与庄严,展现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运用,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周秀娥带领全院学生代表50余人前往江阴市人民法院参加庭审旁听。
       此次庭审案件为贩卖毒品案与开设赌场案。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后,审判长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询问被告人基本信息、陈述基本案情,公诉人、辩护人展开辩论。参与旁听学生认真观看了包括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在内的整个庭审过程,并表示对相关法律问题有了新的见解与思考。本次活动提高了学生对于法院庭审的认识,增强了学生对于违法犯罪事件的防范。
       11月28日至12月4日,马克思主义学院联合学院团委开展了知识竞赛活动,全院2018级全体学生参加竞赛。
       本次知识竞赛通过泛亚平台电子答题的方式进行,涵盖宪法的内容、地位和新时代修宪的重要意义等方面内容。通过此次知识竞赛进一步检验了全院学生对宪法知识学习的效果,提高了对宪法的掌握与运用能力。
       周秀娥院长和蒋振杰书记对对于此次竞赛中答题优秀的二十名学生授予了奖状和奖品,以鼓励大学生加强知法、学法、尊法的法律意识和观念,,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了弘扬宪法的浓厚氛围。
       2001年,******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团委主办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希望能够让同学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建我们的和谐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