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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单变“提醒单”柔性执法值得赞赏
2012-05-02 09:40:43

来源:法制网

如果你从外地开车去泰安,违章停放车辆,回来时你可能会发现车上有一张“提醒单”而不是罚款单。这张“提醒单”上面写着“不予处罚,敬请改正”。近期不少外地游客到泰安,都碰到了这样的“关照”。这就是泰安市交警部门新推出的治理乱停车新招:先“黄牌警告”,如再犯,就罚款。

当违章车主看到这样一张充满善意的“提醒单”时,心中一定充满感动;再次停车时,他们一定会遵守规章制度。事实也是如此,众多车主表示,“交警部门理解我们,我们也应理解他们的工作,更要规范停车。”看得出,柔性执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一般意义上说,执法本生是需要刚性的,但有些时候,执法者一味追求刚性,体现为某种冷漠与生硬,就难免“过犹不及”。比如,东莞虎门步行街附近一段不足200米长的小路,曾允许两侧收费停车,后来其中一侧不许停车了,另一侧则继续保留收费停车位。一些不知情的司机继续把车停在不让停的那边,当然会被罚款。车主说,既然不能停车,为何不清除车位线呢?这不是设好的陷阱吗?由此可见,当执法部门凭借刚性执法时,车主就会怨声载道。

事实上,对执法部门来说,罚款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以此促使车主改正错误,遵守规则;换言之,若是车主真能改过自新,不再犯错,那也就不必罚款。柔性执法所遵循的,正是这一原则;这一做法带来的,是执法部门与车主的双赢。据泰安交警部门介绍,该举措于3月26日试行至今约一个月,现场执法大约700起,相比上个月同时段减少了一半多。

柔性执法,一个“柔”字,犹如寒冬里的阳光,充满了温暖,使违规人员充分感受到了理解与尊重,如此一来,人与人之间就能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这一执法方式,无疑值得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