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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六五”普法新局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系列评论(三)
2011-11-08 14:52:27

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立法工作取得的伟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足中国国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障了国家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

“六五”普法正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展开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以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确保法律有效实施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特别指出,“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对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基础性作用,必须把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基本实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意味着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了基本的规范,各种矛盾纠纷的解决都有了基本的依据,法律成为全社会一体遵行的行为准则。深入学习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助于全社会法律信仰和法治精神的培养,有助于政府依法行政和公民依法维权习惯的养成。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后,法律的实施将成为突出的问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是“六五”普法的重点。事实上,也只有通过法律实践活动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法治精神才能被弘扬,法律信仰才能被坚守。

毫无疑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丰富了“六五”普法的内容,明确了普法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因此,各地各部门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的高潮,加快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